離婚戶口遷出需要本人親自辦理嗎?離婚遷戶口需要以前戶主同意嗎?
2023-03-14 13:44:06 來源:法律解答網
一、離婚戶口遷出需要本人親自辦理嗎
(一)到目前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
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第一款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二)辦理遷入手續。
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三)不同省區對戶口遷移手續問題還作出了更加具體的規定,如果不明白如何辦理戶口遷移手續,亦可到當地的公安戶口登記機關進行咨詢。
二、離婚遷戶口需要以前戶主同意嗎
只要是通過法律判定的離婚判決生效后就不需要。 離婚后的戶口遷移,女方往往是遷出的一方,這并不妨礙戶口遷移手續的進行。
三、離婚戶口遷移需要什么材料
下面我將針對離婚后戶口遷移的問題,做出簡單回答:
離婚后辦理戶口遷移,除了需要提供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以及投靠人戶口簿外,還需要提供離婚證等相關手續,以及戶主同意遷入的證明。
戶口遷移時必須要有落戶的地址,才能順利辦理。這和辦理轉學是一個道理,必須先找到愿意接受的學校,才能在原學校申請轉學。辦理戶口遷移需要先取得落戶的地址同意遷入的證明,再到現在的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的證明,最后才能由本人帶著相關材料到落戶地的公安機關辦理遷入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