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需要贍養繼父母?對繼父母有贍養責任嗎?
2023-03-13 14:44:26 來源:法律解答網
再婚的現象增多,那么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的關系也會隨之增多,那么關于繼子女贍養繼父母的問題也就不可避免了,此時如果說出現繼子女不贍養繼父母的情況就需要根據其是否形成撫養教育撫養關系來判斷。
現實生活中繼子女與繼父母的贍養問題隨著再婚夫妻的年老而逐漸出現,法院也接到過不少這樣的案子,下面通過一個例子你就會明白遇到此類事情如何解決。
1979年,趙某與妻子離婚,兩個孩子與趙某一起生活。1981年,趙某與沒有孩子的韓某再婚,二人婚后也未再生育子女,趙某與前妻所生的兩個孩子與韓某生活在一起。婚后,韓某像照顧自己的親生孩子般養育兩個孩子。趙某于2013年去世,而韓某的身體越來越差,基本喪失勞動能力,兩個孩子也不照顧韓某。
請問:韓某是否有權要求兩個孩子贍養?
法院判決: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第二十七條規定:“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韓某的繼子女一直由韓某撫養、教育,已形成了教育撫養關系,繼子女也相應地對其有贍養義務。若二子女拒不對韓某承擔贍養義務,韓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繼子女向其支付贍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