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對繼父母有贍養義務嗎?父母子女關系分為幾類?
2023-03-13 14:49:09 來源:法律專家網
再婚父母,如果雙方婚前都育有子女或者一方婚前育有子女,此時就有關于繼子女和繼父母的關系,如果說日后繼子女對于繼父母有沒有贍養的義務,通常人會認為肯定是有的,但實際上需要根據繼子女和繼父母之間有無形成教育撫養關系而定。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父母子女關系可以分為兩大類:
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即親生的父母子女關系,是指基于出生事實而產生的父母子女關系,主要包括婚生的父母子女關系和非婚生父母子女關系等。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除因依法送養子女而解除外,不存在其他理由可以解除的問題。
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是指基于收養法律行為或再婚后事實上存在著撫養關系而形成的父母子女關系,主要包括養父母和養子女的關系、繼父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的關系。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可以人為地予以解除。
繼父母和繼子女之間的父母子女關系就是屬于擬制血親,繼父母子女關系就不同了。繼父母子女關系是由婚姻關系派生出來的姻親關系,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是否產生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應視繼父母與繼子女的實際情況而定。
如果說繼子女與繼父母長期共同生活,由繼父母或繼母負擔繼子女的撫養費的一部分或全部;或繼子女的生活費由生父或生母供給,但與繼父或繼母共同生活,受到繼父或繼母的教育和照顧,那么繼子女對于繼父母是有贍養的義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