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悔財產分割可以起訴嗎?協議離婚財產分割后反悔能否撤銷?
2023-03-15 11:37:42 來源:法律專家網
一、協議離婚后反悔財產分割可以再次起訴的嗎
離婚后對財產分割協議反悔,關鍵在于如何認定雙方在離婚時達成的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協議是否存在欺詐和脅迫行為。按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規定,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欺詐行為。以給公民及其親友的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失或者以給法人的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對方作出違背真實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脅迫行為。因此,當事人可根據上述理由分析在分割財產時是否存在有欺詐和脅迫行為。
二、協議離婚財產分割后反悔能否撤銷
夫妻協議離婚時就財產分割問題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除非事后雙方協商一致進行變更或者撤銷,任何一方都不能變更或者撤銷。但如果訂立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該協議就屬于有瑕疵的協議,并非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法律上應當給予消除瑕疵的機會。所以,夫妻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可以訴請人民法院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
當事人訴請人民法院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應當注意以下兩點:
(一)當事人應當自協議離婚后一年內提出請求。
(二)只有有證據證明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時,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才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在我國境內協議離婚的,自然還是要去婚姻登記機構辦理離婚手續,在領取到離婚證之后才算是解除婚姻關系。而在這方面,肯定還是要嚴格按照我國的有關規定來辦理,就包括符合規定的離婚條件,同時提供相應的身份證件,否則的話可能無法順利的實現離婚目的。
三、協議離婚后財產反悔可以嗎
協議離婚后可以就財產問題反悔。
相關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條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離婚后若是發現對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施了轉移共同財產等的行為,可以提出再次分割共同財產的請求。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八十四條 當事人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日起計算。
(二)《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