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的崗位有哪些?保險代理的發展是什么?
2022-10-25 16:05:11 來源:法律解答網
保險代理的崗位
持證上崗與培訓:
1、《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如圖《證書》所示,有效期3年。
2、《保險代理從業人員展業證書》或《保險代理從業人員執業證書》
崗前培訓與持續教育:
崗前: 不少于累計80小時,其中法律及職業道德教育不少于12小時。
上崗后:不少于累計36小時,其中法律及職業道德教育不少于12小時。
保險代理的發展:
隨著保險業的逐步發展壯大與規范化,我國的專兼業保險代理人積累了一定的經驗,特別是個人保險代理市場,近年來發展速度相當快。保險代理業在中國的不斷發展壯大,保險代理人已成為我國保險業充滿活力和不可缺少的主力軍。但是,我國目前的保險代理領域存在諸多問題:
(1)壽險銷售人員的法律地位問題。在國內發展十年的“壽險個人營銷制”為中國保險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可是個人壽險營銷員的法律地位問題,卻留下隱患,使得壽險代理人制度孕育裂變。
(2)從業資格監管問題。保險代理的法律規范和制度欠缺,管理軟弱乏力,經營業務較亂,使市場不規范現象較多。
(3)經營管理問題。一是保險人對個人代理進行粗放型管理,只重視保費的增長,忽視承保業務質量,重數量輕質量而忽視培訓激勵的增員方式;二是代理機構內部管理混亂,不能建立合理的內部人員管理機制和財務管理機制;三是營業保證金與職業責任保險管理}昆亂,未能發揮應有作用。
(4)保險代理人監管體系問題。一方面,行業組織還未發揮應有的作用。保險行業協會是保險企業自律性的組織,應根據保險監督機構的授權,協助監督機關監保險同業,并強化行業自律,協調保險同業間和同業外的關系,規范市場行為,維護保險市場公平秩序;另一方面兼業保險代理機構“無資金、無專用場地設施、無保證金”的“三無”狀況,致使監管機關對兼業保險代理機構的監管只能通過對保險公司的監管實現監管意圖,這使得相關的監管政策無法在兼業保險代理機構得以徹底貫徹。
由于當前的保險代理制度存在以上缺陷與漏洞,給保險代理人員進行保險欺詐提供了動力與契機。2004年,就有一樁保險代理人欺詐騙保案大白于天下:黑龍江省巴彥縣個體戶石某向一家保險公司經理于建飛交納了巨額保費,卻換來一堆假保單,投保人與保險公司對簿公堂。有關專家指出,一些保險公司實行的保險代理制度給保險業帶來潛在的信用危機,需要進行完善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