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能不能收滯納金?開發商催辦房產證合理嗎?
2023-04-20 15:45:45 來源:民企網
物業公司能不能收滯納金
法律分析:物業公司沒有權利收取滯納金,但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滯納金是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的納稅人,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稅款一定比例的款項,它是稅務機關對逾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第四十四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開發商催辦房產證合理嗎
法律分析:開發商催辦房產證一般是合理。開發商辦理房產證主要分為兩個環節,第一個是辦大證,即初始登記,第二個就是辦小證,即轉移登記。權屬登記通常先由開發商完成初始登記,之后才由各個買受人分別辦理商品房買賣登記。辦理初始登記須由開發商單方面提出申請,當商品房竣工后,開發商需將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證明、房屋已竣工的證明、房屋測繪報告等材料準備好,并提交給權屬登記部門,之后取得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的收件單,這時初始登記辦證的義務視為完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 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