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經濟性質怎么填寫?經濟合同糾紛具體指的是什么?
2023-04-17 09:27:32 來源:金陵熱線
公司經濟性質怎么填寫?
根據公司的實際經營狀況,按照有關公司的法律規定確認性質后,進行填寫。我國法律規定的公司性質包括,非公司企業法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個體工商戶、私營獨資企業、私營合伙企業等。
經濟合同糾紛具體指的是什么?
經濟合同糾紛是指當事人雙方在依法簽訂經濟合同之后,履行義務的過程中所產生的意見分歧或爭議。經濟合同一旦發生糾紛,當事人首先應及時協商解決,雙方要本著相互諒解、實事求是的原則,尋求都能接受的自我解決辦法。如果雙方當事人隸屬于同一個主管部門,也可請求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解決。如果通過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或者當事人不愿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的,那么當事人任何一方均可按照書面的仲裁協議,向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沒有書面仲裁協議的,則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經濟合同的分類有哪些?
1、根據合同的種類,經濟合同糾紛包括購銷合同糾紛、工程承包合同糾紛、加工承攬合同糾紛、倉儲保管合同糾紛、融資租賃合同糾紛、借款合同糾紛、技術合同糾紛、聯營合同糾紛等類型;
2、根據糾紛引起的原因,經濟合同糾紛可分為因一方締約過失而引起的糾紛、當事人違約而引起的糾紛、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存在瑕疵而引起的糾紛等。
經濟合同是如何界定的?
1、行為人有無實際履約能力。一般情況下,有履約誠意的,都是有履約能力的,否則就不會簽訂合同。而合同詐騙者則往往是根本沒有履約能力的。
2、行為人簽訂合同有無使用欺騙手段。合法企業簽訂合法有效的合同,沒有適用欺騙手段,且有履約能力,一般是可以證明其有履約誠意的。但是,對于根本無意履約的合同詐騙行為而言,是不可能沒有欺騙的。這種欺騙可以在簽訂合同之時,以虛構的單位或者以偽造票據、虛假產權等手段簽訂根本不可能履行的或者是使對方在發覺被騙時無法追回損失的合同,也可以是在簽訂形式有效的合同之時,隱瞞自己根本不打算履行合同的真實意圖,在獲取對方財物之后即逃匿。
3、行為人有無履行合同的實際行動。有履行合同誠意者,必然會努力創造條件履行合同,而合同詐騙者一般是不會有履行合同的實際行動的,有的即使履行部分合同,也是為了騙取對方信任,以達到騙取其財物之目的。收受對方交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之后,即逃匿的,根本不履行合同,不論其合同形式上是否有效,其詐騙意圖確定無疑,當然構成合同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