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責任賠償是什么意思?交通事故無責任致人死亡賠償多少錢?
2023-04-21 09:36:40 來源:金陵熱線
無責任賠償是什么意思?
無責任賠償的意思是指機動車駕駛員與非機動車或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時,即使機動車駕駛員沒有任何責任,也要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為此,國家建立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規定無責賠償從強制保險限額中支付。無責任賠償是在交通事故中不存在責任人的情況下適用。
無責任賠償限額是什么意思?
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在該起事故中被認定為無責任的,保險人對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醫療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交通事故的賠償限額規定
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4)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交通事故無責任致人死亡賠償多少錢?
無責任的機動車方,不論是否有購買保險,都需要在交強險項下承擔12100的賠償責任。其中11000是死亡項,1000是醫療項,100是財產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第一款關于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的規定,明確了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只要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無論機動車有責或無責,保險公司都應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根據雙方在事故的責任分擔。
無責任賠償可以不賠嗎?
不可以,因為無責賠付是出于人道和體現,是“以人為本”制定的特殊的責任連帶條款行為,在交強險的賠償范圍內,只要是事故當事人之一,無責任方所在的保險公司也必須得按無責賠償限額,給財產受損者或人身受傷者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其實強制要求購買交強險的目的就是為了保護第三方,反正又不用花自己的錢,也不會對自己的利益造成什么影響,一切后果只需要保險公司承擔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