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訊息:協議離婚時的條件都有哪些?
2022-11-17 13:59:12 來源:找法網
一、協議離婚時的條件都有哪些?
協議離婚時的條件都有:
(資料圖片)
1.要申請離婚的當事人雙方應當是自愿離婚。對于一方要求離婚,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2.申請離婚的當事人雙方應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已有妥當處理。
3.其他不予協議離婚的情況有兩種:
(1)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2)是未辦理過結婚登記的。
二、協議離婚需要帶什么證件
協議離婚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需要攜帶的證件是:
1.居民身份證和戶口薄。
2.離婚協議書。
3.結婚證。
4.每人各帶2張1寸的近期半身照。
找法網提醒你,所攜帶離婚協議書的數量是3份,并且,離婚協議書內容必須就自愿離婚、夫妻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權歸屬等問題達成一致協議。此外,離婚雙方當事人都必須同時當場,介紹婚姻登記機關的審查。
三、離婚協議是否可以強制執行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離婚協議不屬于可由法院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不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但是,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履行原協議內容。經人民法院審理并判決后,原告可向人民法院執行庭申請強制執行。
由于離婚協議的特殊性質,只允許出現在夫妻協議離婚的時候。因此對于當事人婚內簽訂的離婚協議,一般來講是認定為無效的。而在離婚的時候簽訂的離婚協議,也許到民政部門辦理了登記之后,那么才會產生法律效力,對當事人的行為由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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