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有哪些情形的法院應準予離婚?離婚賠償條件是什么?
2023-03-10 09:35:35 來源:法律專家網
首先,夫妻雙方有以下情形的法院應準予離婚:
1、一方是重婚或是配偶跟其他人同居;
2、一方有家暴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情形,并且一直不改的;
4、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分居各自生活滿二年;
5、其他導致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的原因。
而夫妻本該互相忠實,但是一方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與其他異性發生關系,并懷孕生下非婚生子女,給另一方造成嚴重的傷害,并且直接導致夫妻雙方感情破裂,所以,應該屬于準予離婚的范圍。因此,法院應該先判決準予離婚。
其次,受有傷害的一方要求精神賠償金的應準予。
因為親子鑒定為親生子女,滿足以下的離婚賠償條件:
1、一方有重婚或者跟其他異性同居,或者實施家暴、具有虐待、遺棄行為的。
2、另一方因為上述原因請求離婚,并且是達到了必須離婚的程度。
3、受害的一方有遭到損害,并且包括財產損害和精神損害兩種。
4、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一方沒有過錯。
所以,雖然親自鑒定為非婚生子不屬于以上的規定的情形,但是同樣給受有損害的另一方帶來重大的傷害,因此,受有傷害的另一方要求精神賠償金的話,法院也應該判決準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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