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有哪些擴展知識?損害賠償責任怎么成立?
2022-11-09 13:47:41 來源:稅法網
交通事故認定的擴展知識: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認定,全部責任與主要責任有多大區別?
全部責任是這死的人全部是你的事,跟別人沒關系你全責,主要責任是可能死者也有一定的責任,也或者也有別的肇事車輛跟你一起承擔責任。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簽字可以嗎?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當事人雙方即可無需簽字。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調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幾日可以要求二次鑒定?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可申請復核。
四、單方交通事故需出具責任認定書嗎?
單方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起證明作用,當雙方對責任或者賠償方法存在問題時,是需要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
損害賠償責任的成立:
必須有損害的事實
對于發生損害的事實,一般必須由請求損害賠償的一方予以證明。
必須有歸責于債務人的原因
原則上,債務人僅對其故意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負責。但是,在某些情況下,即使債務人沒有過失也應負責。例如,德國民法典規定,旅店的主人對旅客所攜帶的物品,如果發生滅失或損毀,雖然店主沒有過失,則亦應負責賠償。
損害發生的原因與損害之間必須有因果關系
損害是由于債務人應予以負責的原因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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