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中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具體指什么?限制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2023-04-19 14:14:51 來源:法務網
民法中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具體指什么?限制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民法中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1、8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
但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以自己的勞動作為主要收入來源的(就是16歲以上不滿18歲已經工作了的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
完全精神病的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刑法中的限制行為能力人:年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的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們的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其有監護能力的近親屬擔任他們的法定代理人。
限制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后,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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