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手續辦理需要多長時間?簽領養合同的條件是什么?
2023-04-17 14:25:28 來源:法務網
領養孩子手續需要多久
一般在受理申請后30個工作日內審查并給出結果,如果是收養找不到父母的棄嬰或兒童,要公告60天后,公告的期限不計算在30天的范圍內。
相關依據是:《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第七條:收養登記機關收到收養登記申請書及有關材料后,應當自次日起30日內進行審查。對符合收養法規定條件的,為當事人辦理收養登記,發給收養登記證,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對不符合收養法規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對當事人說明理由。
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收養登記機關應當在登記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滿60日,棄嬰、兒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未認領的,視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公告期間不計算在登記辦理期限內。
簽領養合同的條件
收養人與送養人簽訂收養合同前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收養條件:
1、收養人收養與送養人送養,須雙方自愿。
2、收養年滿十周歲以上未成年人的,應當征得被收養人的同意。
3、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該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不得將其送養,但父母對該未成年人有嚴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4、監護人送養未成年孤兒的,須征得有撫養義務的人同意。有撫養義務的人不同意送養、監護人不愿意繼續履行監護職責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變更監護人。
5、繼父或者繼母經繼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養繼子女(見《收養法》第14條)。
6、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40周歲以上,但如果收養人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除外。
7、華僑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還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