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7 14:22:17 來源:稅法網
我國法律關于送養孩子法律怎么規定的?哪些組織和個人可以作為送養人?
送養孩子的規定如下:
1、生父母送養子女,應當雙方共同送養。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單方送養。
2、收養人收養與送養人送養,應當雙方自愿。收養八周歲以上未成年人的,應當征得被收養人的同意。
3、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養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優先撫養的權利。
4、收養人、送養人要求保守收養秘密的,其他人應當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5、下列個人、組織可以作送養人:
(1)孤兒的監護人;
(2)兒童福利機構;
(3)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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