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什么算是侵犯名譽權?
2023-02-10 08:17:25 來源:法律專家網
一、民法典什么算是侵犯名譽權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侵犯名譽權的行為主要有:1.侮辱:指語言、文字或暴力手段貶損他人人格、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分為口頭侮辱、文字侮辱和暴力侮辱。2.誹謗:指無中生有、捏造并散布虛假的事實,惡意中傷他人的行為,分為口頭誹謗和文字誹謗。3.新聞報道失實。4.誣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條【名譽權】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二、侵害名譽權立案標準有哪些
1、行為人實施了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存在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并且被第三人了解的。一般侵權人的侵權行為主要是侮辱、誹謗等。
2、行為人實施侵權行為完全是出于自己的故意或是惡意,即在主觀上存在有過錯。
3、行為人實施侵權行為的對象,即被侵害對象,需要是具體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4、行為人的侵權行為給受害人造成了名譽上的嚴重損害,受害人因此而收到了不公正的社會壓力、精神上的折磨、心理上的負擔以及創傷等后果。當然,這種后果應當是實在的,而不能僅僅是受害人主觀上的感受,具體而言如社會地位的降低、因此被公司解雇等等。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侵害他人的名譽權,當然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如果所指定的對象是特定環境、特定條件下的具體人,即使沒有指名道姓,同樣可以構成對他人名譽權的侵害。如某些“紀實”文學作品,在“描寫”中對特定的人進行侮辱、誹謗,雖然使用的是代號或假名,但讀者一看便可知曉其所指向的對象,這顯然不能因其使用代號或假名而否定作者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