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承擔的要件是什么?債務轉讓法律有哪些規定?
2022-11-08 13:52:51 來源:稅法網
債務承擔的要件:
1、須存在有效的債務。
2、被移轉的債務應具有可移轉性。
(1)性質上不可移轉的債務。
(2)當事人特別約定不能移轉的債務。
(3)不作為義務。
3、第三人須與債權人或者債務人就債務的移轉達成合意。
(1)第三人與債權人訂立債務承擔合同。
(2)第三人與債務人訂立債務承擔合同。
4、債務承擔須經債權人同意。
債務轉讓的法律規定:
《合同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所謂合同義務的轉移,指基于當事人協議或法律規定,債務人移轉債務給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債務人地位成為新債務人而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現象。該條規定的合同義務轉移制度為當事人約定債務轉移制度,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債務是可轉移的,必須由當事人親自履行的債務不能轉移。
(2)約定債務轉移的以債權人同意為必要條件。
(3)產生了新的合同關系,轉移前之合同關系消滅,轉移后的合同關系產生。
(4)合同主體已經變更,第三人成為合同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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