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基本程序是什么?招標基本程序具體實施有哪些步驟?
2023-04-20 09:45:54 來源:法律法制網
招標基本程序是什么?招標基本程序具體實施有哪些步驟?
制訂招標方案
招標方案是指招標人通過分析和掌握招標項目的技術、經濟、管理的特征,以及招標項目的功能、規模、質量、價格、進度、服務等需求目標,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結合市場競爭狀況,針對一次招標組織實施工作的總體策劃,招標方案包括合理確定招標組織形式、依法確定項目招標內容范圍和選擇招標方式等,是科學、規范、有效地組 織實施招標采購工作的必要基礎和主要依據。
組織資格預審(招投標資格審查)
為了保證潛在投標人能夠公平獲取公開招標項目的投標競爭機會,并確保投標人滿足招標項目的資格條件,避免招標人和投標人的資源浪費,招標人可以對潛在投標人組織資 格預審。
資格預審是招標人根據招標方案,編制發布資格預審公告,向不特定的潛在投標人發 出資格預審文件,潛在投標人據此編制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標人或者由其依法組建的資格審查委員會按照資格預審文件確定的資格審查方法、資格審查因素和標準,對申請人資格能力進行評審,確定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未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不具有投標資格。
編制發售招標文件
招標人應結合招標項目需求的技術經濟特點和招標方案確定要素、市場競爭狀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標準文本編制招標文件。依法必須進行招標項目的招標文件,應當使用 國家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制定的標準文本。招標文件應按照投標邀請書或 招標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發售。
踏勘現場
招標人可以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和招標文件的規定,集體組織潛在投標人實地踏勘了解項目現場的地形地質、項目周邊交通環境等并介紹有關情況。潛在投標人應自行負責據 此踏勘作出的分析判斷和投標決策。工程設計、監理、施工和工程總承包以及特許經營等項目招標一般需要組織踏勘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