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的法定期限多久可以強拆,城市房屋拆遷有哪些_全球熱門
2022-12-10 14:31:00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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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地的法定期限多久可以強拆
(資料圖片)
征收國有土地時,征收部門作出征收補償決定后,在決定規定的期限內不搬遷,又不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征收部門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拆遷。《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二、城市房屋拆遷有哪些
補償項目按規定,我國的房屋拆遷補償項目主要包括下面幾項:
1、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4、補助、獎勵。
所以,你在跟拆遷人簽訂補償協議的時候,如果是對方給補償方案的,那么你就要圍繞這幾個項目核對下具體數額,要是不對的就要及時跟對方說下。
不過,要是你們現在已經確定好補償協議的話,那么你發現有漏補償的東西的話,也可以及時找對方說下。
要是雙方協商不下來的,造成你實際損失的,建議可以按照下面的途徑維護你的權益:
1、你們只是說好補償方案,還沒簽定協議,那這種情況就稍好的。
你現在就不要簽訂任何拆遷安置協議,避免因為簽了會造成違約而遭受損失。
因為一旦在協議上簽字,你在反悔的話,就是違約,即使合同不利于你,那你在維權的時候還得找這方面的證據。
所以,只要你們之間還沒簽協議的,就盡量別簽。
2、要是簽好了協議,你對拆遷補償不滿意的,你可以提起行政裁決或行政復議,要求重新制定拆遷補償方案。
3、若是去申請行政復議依然沒有解決糾紛,那你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賠償糾紛。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征收部門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拆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