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糾紛中如何保全財產?_觀熱點
2022-12-26 14:29:52 來源:互聯網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不知道拆遷糾紛中如何保全財產?是什么意思,其實他的意思是非常簡單的,下面就是小編搜索到的拆遷糾紛中如何保全財產?相關的一些知識,我們一起來學習下吧!
一、拆遷糾紛中如何保全財產?
(資料圖片)
(一)提出申請。訴中和訴前都可以提出財產保全申請。
(二)提供擔保。訴中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能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訴前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申請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三)法院裁定。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二、訴前保全的期限是多久?
訴前財產保全的最長期限為三十日。如果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會解除保全。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三、財產保全哪些情況可以解除
(一)被申請人提供了擔保;
(二)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
(三)申請人撤回保全申請的;
(四)被申請人申請復議,法院作出新裁定撤銷原保全裁定的;
(五)被申請人依法履行了法院判決的義務。
發生拆遷糾紛之后,若是沒有辦法私底下協商來解決的,這個時候是可以解委托律師到當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且在訴訟之前或者是在訴訟的過程當中提出加強保全的申請,只不過說是需要向當地的人民法院提交書面的訴訟保全的申請,然后人民法院就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