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資訊:拆遷糾紛案多久不受理可以上訴?
2022-12-27 16:32:00 來源:互聯網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不知道拆遷糾紛案多久不受理可以上訴?是什么意思,其實他的意思是非常簡單的,下面就是小編搜索到的拆遷糾紛案多久不受理可以上訴?相關的一些知識,我們一起來學習下吧!
一、拆遷糾紛案多久不受理可以上訴?
【資料圖】
1、拆遷糾紛案起訴不受理,當事人可以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七十一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逾期不上訴的,不予受理的裁決將會生效。
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發生法律效力。
二、發生拆遷糾紛后提出的行政裁決申請會被受理嗎?
1、發生拆遷糾紛后提出的行政裁決申請不一定會被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不予受理行政裁決申請:
(1)對拆遷許可證合法性提出行政裁決的;
(2)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不是拆遷當事人的;
(3)拆遷當事人達成補償安置協議后發生合同糾紛,或者行政裁決做出后,當事人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請裁決的;
(4)房屋已經滅失的;
(5)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認為依法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對裁決申請不予受理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
2、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受理房屋拆遷裁決申請后,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向被申請人送達房屋拆遷裁決申請書副本及答辯通知書,并告知被申請人的權利;
(2)審核相關資料、程序的合法性;
(3)組織當事人調解。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必須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對當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應當采納。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不得因當事人申辯而做出損害申辯人合法權益的裁決。
拆遷當事人拒絕調解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依法作出裁決。
(4)核實補償安置標準。當事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且未經房屋所在地房地產專家評估委員會鑒定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家評估委員會進行鑒定,并以鑒定后的估價結果作為裁決依據。鑒定時間不計入裁決時限。
(5)經調解,達成一致意見的,出具裁決終結書;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作出書面裁決。部分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的,裁決時應當予以確認。書面裁決必須經房屋拆遷管理部門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對拆遷決定不服引起的糾紛屬于行政糾紛,一方不履行拆遷補償協議引起的糾紛則屬于民事糾紛。不管是哪種類型的拆遷糾紛,在糾紛發生后,都是可以向法院起訴的。法院受到請求后若是發現不滿足起訴的條件,件不會受理,并且會作出不予受理的裁決。拆遷糾紛當事人若是對此裁決不服,可以在受到裁決書后的十日內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