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文:房屋拆遷糾紛是否要上訴
2023-01-04 16:10:16 來源:互聯網
【資料圖】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不知道房屋拆遷糾紛是否要上訴是什么意思,其實他的意思是非常簡單的,下面就是小編搜索到的房屋拆遷糾紛是否要上訴相關的一些知識,我們一起來學習下吧!
一、房屋拆遷糾紛是否要上訴
拆遷糾紛需要上訴。如果拆遷糾紛在二審后雙方仍然有不滿意的并且有足夠的證據和法律依據,則可以再次起訴。原審原告和上訴人之間的產權調換面積的計算應該按照原審原告所拆的房屋的建筑的面積進行計算。如果上訴人的拆遷補償的建筑面積超過了原審原告所拆的房屋的建筑面積,則上訴人不應該再對原審原告進行額外的產權補償。
拆遷糾紛能上訴,拆遷財產糾紛一旦發生,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提起訴訟。但是沒有簽訂安置補償協議的,首先應當提起行政裁決,然后再訴訟。
不服判決可以上訴,提起上訴必須是享有上訴權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訴權的人。上訴應遞交上訴狀,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附上上訴狀副本,并預交上訴費。上訴狀應寫明上訴人和被上訴人的姓名(法人應寫明法人名稱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等基本情況、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由和編號、上訴的請求和理由等。上訴狀一般應交原審人民法院,并依照規定交納上訴案件受理費,由原審人民法院轉呈其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人也可以直接向原審人民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房屋拆遷糾紛是民事案件嗎
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糾紛是民事案件,只有拆遷單位與被拆遷人沒有達成拆遷協議,沒有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的,拆遷行政部門作出拆遷決定,被拆遷人對拆遷決定不服,向法院起訴的,才是行政案件。
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糾紛屬于民事案件,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后,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拆遷糾紛能夠進行上訴,要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這類糾紛可以是民事案件,也可以是行政案件,要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引發的糾紛屬于民事案件,適用于民事案件的解決方案;房屋所有人對拆遷決定不服所引發的糾紛屬于行政糾紛,可以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