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糾紛訴訟年限規定多少
2023-01-04 16:23:06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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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遷糾紛訴訟年限規定多少
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應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裁決應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資料圖】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二、房屋拆遷有哪些注意事項
(一)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的訂立
拆遷協議應當由拆遷人和被拆遷人協商達成,意見不統一的,拆遷人可以拒簽。并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二)不同情況下補償標準不同
補償標準根據要根據具體拆遷項目實施意見和各地不同的經濟發展狀況而定,同時也要結合房子、土地的不同情況。房屋拆遷補償可分為房屋補償和土地補償。商業性質用房補償要高于宅基地用房,在評估商業性質用房時一定不要忘記要求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因此,補償標準是否過低,被拆遷人應結合當地實際情況來看。
(三)申請信息公開
當補償過低,首先應當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查看政府設定的各項補償是否公平合理。如發現拆遷方沒有按照補償約定履行義務,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四)補償過低拒簽協議,遭遇強拆
未經相關部門裁決擅自強拆的行為是違法的,作為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人對自己遭受的損失,可以要求追究拆遷方得行政違法責任和侵權人的侵權責任,并賠償相應損失。構成犯罪的,還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其他
除拆遷補償標準過低之外,拆遷方也可能存在程序違法等其他違法現象。各種拆遷伎倆花樣百出,要練就一雙火眼金睛,迅速識破并及時維權,才能占取先機,大幅提高勝訴的可能。
房屋在拆遷的時候一定要注意雙方必須要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并且發放完補償款以后才能拆遷,否則屬于違法行為,發生房屋拆遷糾紛的時候如果想要起訴處理,需要在規定的期限以內起訴,一般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的三個月以內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