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商業拆遷糾紛法院怎么處理|世界簡訊
2023-01-09 17:28:35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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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商業拆遷糾紛法院怎么處理?
(一)當事人沒有爭議,符合督促程序規定條件的,可以轉入督促程序;
【資料圖】
(二)開庭前可以調解的,采取調解方式及時解決糾紛;
(三)根據案件情況,確定適用簡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開庭審理的,通過要求當事人交換證據等方式,明確爭議焦點。
二、商業拆遷糾紛的判決書應載明哪些內容?
(一)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二)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四)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
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三、商業拆遷糾紛開庭后法院調查流程有哪些?
(一)當事人陳述;
(二)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三)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
(四)宣讀鑒定意見;
(五)宣讀勘驗筆錄。
四、商業拆遷糾紛立案后法院調解流程有哪些?
1、法院在征得當事人同意后主動依職權開始調解;
2、調解開始后,審判人員應當認真聽取雙方當事人,關于案件事實和理由的陳述,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明確雙方各自的責任;
3、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的,將調解協議的內容記入筆錄,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名。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協議不被人民法院認可的,結束調解程序恢復審判。
五、商業拆遷糾紛立案后法院可以延期開庭的情形有哪些?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對于民事法院來講,只要符合立案條件法院就必須受理商業拆遷糾紛,但是立案后商業拆遷糾紛法院怎么處理的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而且,法院審理過程中可以進行調解,但原被告也有拒絕調解的權利,民事法院的調解并不是強制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