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快報:房屋征收過程中評估機構如何選定
2023-01-10 15:12:37 來源:互聯網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不知道房屋征收過程中評估機構如何選定是什么意思,其實他的意思是非常簡單的,下面就是小編搜索到的房屋征收過程中評估機構如何選定相關的一些知識,我們一起來學習下吧!
一、房屋征收過程中評估機構如何選定?
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
(相關資料圖)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條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征收評估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二、房屋征收評估材料有哪些?
1、涉及本次評估目的、范圍的文件及有關部門批文;
2、被拆遷方的基本情況說明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章程;
3、被拆遷方資產產權登記證復印件;
4、被拆遷方所有資產、負債委托評估的明細資料;
5、《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竣工圖、工程決算書或房地產買賣合同、發票等
6、房屋的裝修情況,搜集相應的資料,例如裝修合同或者發票等。
三、房屋征收的評估程序有哪些?
1、選定機構。
被征收人在規定時間內,協商選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
2、簽訂合同。
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門作為委托人,與評估機構簽訂評估委托合同。征收評估、鑒定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3、實地評估。
估價師對被征收房屋進行實地查勘,根據評估對象和當地房地產市場狀況,選用一種或多種方法進行評估。
4、公示解釋。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向房屋征收部門提供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房屋征收部門將評估結果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間,估價師要對初步評估結果進行現場說明解釋。
5、交付報告。
公示期滿后,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向房屋征收部門提供整體評估報告和分戶評估報告,房屋征收部門向被征收人轉交分戶評估報告。
可見,房屋征收過程中評估機構也不是直接由政府部門選定的,如果被拆遷人對政府部門選定的拆遷評估機構有異議,可以依法向征地主管部門投訴。評估機構應當客觀、公正的進行價格評估,被拆遷人對于價格評估報告有爭議的可以申請復核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