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快看點丨房屋拆遷后如何解決糾紛?
2023-01-15 12:29:48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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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料圖)
一、房屋拆遷后如何解決糾紛?
1、房屋拆遷后可以采取的糾紛處理辦法包括協商,申請行政復議,以及向法院起訴等。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2、解決房產拆遷糾紛的辦法是當事人之間首先可以協商解決。
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政府依法進行處理;但如果對行政處理的決定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二、房屋拆遷后土地歸誰?
1、房屋拆遷后土地歸國家所有。
個人的房子被征收時,會被收取房產證以及土地使用權證,所以最后是歸國家所有的。國家進行征收的情況下,會根據當事人的情況進行支付一定的補償金,每家的補償金都不一樣。
2、拆遷房屋之前需要先補償
拆遷涉及到被拆遷人的直接利益,補償又是拆遷的關鍵,二者都是容易引起矛盾和摩擦的激發點。在保護被拆遷者利益上,必須遵循“維護公共利益”的原則。過去拆遷都是先騰空再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今后,被拆遷人先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再搬遷,能夠最大程度地避免房屋被拆卻拿不到補償款甚至‘拆了舊房沒新房’的局面。補償方式多樣選擇,尊重被拆遷人的選擇,補償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
政府部門作出房屋的拆遷決定之后,被拆遷方可能會對拆遷決定不服。根據規定,對拆遷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提出行政訴訟請求。如果引發拆遷糾紛的原因,是因為拆遷方沒有按照約定支付補償金,被拆遷方可以選擇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