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房屋拆遷糾紛如何打官司?
2023-01-17 18:25:36 來源:互聯網
哈嘍小伙伴們 ,今天給大家科普一個小知識。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或多或少的都會接觸到發生房屋拆遷糾紛如何打官司?方面的一些說法,有的小伙伴還不是很了解,今天就給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關于發生房屋拆遷糾紛如何打官司?的相關內容。
(資料圖)
一、發生房屋拆遷糾紛如何打官司?
1、發生房屋拆遷糾紛若是想要打官司,需要向法院提交書面的起訴狀。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2、拆遷糾紛的被告,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后,可以向法院提交答辯狀。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二、一方不履行拆遷協議引起的糾紛,屬于民事糾紛嗎?
1、一方不履行拆遷協議引起的糾紛,不一定屬于民事糾紛。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達成協議后,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反悔的,未經行政機關裁決,僅就房屋補償、安置等問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作為民事案件受理。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約定拆遷當事人之間民事權利與義務關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協議或者履行協議不符合約定的,按照《民法典》的規定,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當事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有以下兩種情形。
(1)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后,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搬遷期限屆滿后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達成協議后,且拆遷當事人之間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反悔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拆遷糾紛發生之后,當然是可以采取起訴的方式處理糾紛的,根據規定,若是想要起訴,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訴狀。如果書寫起訴狀確實有困難,那么也可以口頭方式起訴。不管采取哪種方式起訴,都需要向法院提交證明滿足起訴條件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