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泰安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2023-02-21 17:24:23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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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料圖)
一、山東泰安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1、拆遷山東泰安的房屋,被拆遷方可能會獲得的補償金數額為幾十萬元。具體的補償金,為以下補償項目相加:
《山東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人民政府應當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補償內容應當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臨時安置補償;
(四)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被征收房屋價值中包括房屋裝飾裝修價值以及附屬于該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價值。
2、有些被拆遷方不能獲得補償。
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并公布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將前款規定限制事項書面通知自然資源等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二、房屋征收補償方案需要包含的內容有哪些?
1、房屋征收補償方案需要包含的內容有房屋征收部門、房屋征收實施單位等,此外還需要包括以下內容:
(1)房屋征收范圍、征收依據、征收目的、簽約期限等;
(2)被征收房屋的基本情況;
(3)補償方式、補償標準和評估辦法;
(4)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單套建筑面積、套數,產權調換房屋的價值認定;
(5)過渡方式和搬遷費、臨時安置費、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標準;
(6)補助和獎勵等。
2、房屋征收事項符合法定條件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自作出房屋征收決定之日起三日內在房屋征收范圍內發布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不管拆遷的是山東地區的房屋,還是其他地區的房屋,只要房屋屬于合法建筑,且被拆遷方在拆遷范圍確定之后,并沒有實施擴建、改建房屋等的行為,那么被拆遷方通常就可以獲得一定數額的補償金。具體的補償數額,當然與被拆遷房屋本身的價值直接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