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營業房怎么認定?
2023-03-19 17:22:47 來源:互聯網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不知道房屋征收營業房怎么認定?是什么意思,其實他的意思是非常簡單的,下面就是小編搜索到的房屋征收營業房怎么認定?相關的一些知識,我們一起來學習下吧!
(資料圖片)
一、房屋征收營業房怎么認定?
一般來講,營業房有以下幾個認定標準:
(1) 被拆遷房屋具有房屋所有權證;
(2) 被拆遷房屋被認定為非住宅房屋;
(3) 有營業執照,且營業執照上標明的營業地點為被拆遷房屋;
(4) 拆遷前被拆遷房屋實際用于生產經營;
(5) 已辦理稅務登記并出具納稅憑證。在實際操作中,有很多是在拆遷前用于實際經營,但是證照不全的,
一般情況下也可以認定為經營用房。以上意見僅供參考,詳細問題,建議咨詢當地工商局。
二、營業房拆遷租戶有哪些補償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營業房被拆遷的,承租人可以取得的拆遷利益是安置補償和停產停業損失等的拆遷利益。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二條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
第二十三條
對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二十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1)評估機構須有資質: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市場評估的單位,應當具有省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三級以上房地產評估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
(2)選定評估機構:評估機構可以由拆遷人和被拆遷人共同選定,雙方不能達成一致的,有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符合條件的機構中抽簽選定。
(3)異議處理:如果拆遷一方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5日內要求評估機構作出解釋、說明。如果經評估機構說明仍有異議的,有異議一方可以委托符合資質的其他評估機構重新評估。
三、拆遷凍結最長期限是多久?
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拆遷凍結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需要延長凍結期限的,必須經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批準,延長凍結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申請拆遷的單位在凍結期限內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凍結期限自動延長至拆遷期限屆滿之日;凍結期限屆滿時申請拆遷的單位未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拆遷凍結自行解除。
拆遷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未在拆遷期限內完成拆遷,需要延長拆遷期限的,拆遷人應當在拆遷期限屆滿十五日前,向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日內給予答復。批準延期拆遷的,延長期限累計不得超過一年。逾期未申請或者經申請未獲批準的,房屋拆遷許可證自行失效。
因此,最長可凍結三年,重點看看有沒有取得拆遷證。
四、房屋拆遷賠償的項目有哪些
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賠償金。具體的賠償項目包括:
房屋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拆建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不得任意更改。
房屋征收營業房怎么認定,這個問題在上述文章當中已經給出了明確的解答。涉及到房屋征遷方面的問題,那么一定要嚴格的按照法律當中的規定來進行補償,否則是沒有辦法完成拆遷的工作。希望本篇文章內容能夠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相關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咨詢律圖網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