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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部門如何確定?

2023-03-22 20:24:33 來源:互聯網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不知道房屋征收部門如何確定?是什么意思,其實他的意思是非常簡單的,下面就是小編搜索到的房屋征收部門如何確定?相關的一些知識,我們一起來學習下吧!


【資料圖】

一、房屋征收部門如何確定?

1、房屋征收部門由市、縣政府確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

2、房屋征收部門對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在委托范圍內實施的房屋征收與補償行為負責監督,并對其行為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二、被拆遷人的權益有哪些?

被拆遷人的權益包括知情權、參與權、申辯權等。

1、房屋拆遷中的知情權

在征收補償活動中,行政機關在信息獲取方面占絕對優勢,與被征收人處于不對等的地位。因此,行政機關在實施征收和補償活動時,要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權,除涉及國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外應當公開。

2、房屋拆遷中的參與權

房屋征收拆遷活動中,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決定前,必須要保障被征收人及利害關系人的參與權。征收條例規定的我國民眾參與征收與補償活動行政決策的主要途徑,就是參加聽證會和對相關公告發表意見。

3、房屋拆遷中的申辯權

房屋拆遷活動中,應當保障被征收人、利害關系人的申辯權。行政機關在實施房屋拆遷時,實施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行政行為,應當聽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不聽取意見就作出行政決定就如同司法上不經過法庭辯論程序就判決,顯然有失公正。當行政機關作出對被征收人、利害關系人不利的行政決定前,應當允許其提出異議和反駁,聽取其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聽取被征收人和利害關系人的陳述和申辯一般應當記錄在案,以作為行政復議和司法審查的證據。

三、若拆遷糾紛屬于行政糾紛,是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嗎?

1、若拆遷糾紛屬于行政糾紛,是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

被拆遷人起訴拆遷主管部門,提起的是行政訴訟。在行政訴訟中,舉證責任主要由被告來承擔,行政機關有義務在訴訟中舉出其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否則其要承擔敗訴的后果,無需原告證明被告的行為違法,法院就可以直接判決被告行政機關敗訴。因此,被拆遷人起訴拆遷主管部門,應由拆遷主管部門承擔舉證責任。

2、房屋有可能會被強制拆遷

(1)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行政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作出行政強制拆遷前,應當邀請有關管理部門、拆遷當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會公信力的代表等,對行政強制拆遷的依據、程序、補償安置標準的測算依據等內容,進行聽證。

(2)城市房屋拆遷強制執行必須作出書面裁決并須經房屋拆遷管理部門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未經行政裁決,不得實施行政強制拆遷。拆遷人未按裁決意見向被拆遷人提供拆遷補償資金或者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不得實施強制拆遷。

拆遷房屋之前,需要依法確定房屋征收部門。因征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如果對房屋征收部門如何確定還存在其他的疑問,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會有專業律師在線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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