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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執行人房子拆遷了怎么能拿到補償款?

2023-03-25 10:17:39 來源:互聯網

最近這段時間總有小伙伴問小編被執行人房子拆遷了怎么能拿到補償款?是什么,小編為此在網上搜尋了一些有關于被執行人房子拆遷了怎么能拿到補償款?的知識送給大家,希望能解答各位小伙伴的疑惑。


(資料圖片)

一、被執行人房子拆遷了怎么能拿到補償款?

1、被執行人房子拆遷了,補償款會直接打到指定的銀行賬戶之中。

被拆遷人取得拆遷補償款需要簽訂拆遷補償協議,由拆遷人在協議約定的付款期限內將拆遷補償款存入指定銀行,銀行開具補償款的存款單據交付于被拆遷人。

2、拆遷補償款不一定可以被強制執行。

(1)法院在執行房地產征收、拆遷補償款中,應當先查明征收單位與被執行人是否簽訂拆遷補償協議,被執行人有無拆遷補償款的收入或替代物(拆一補一),以及被執行人個人具體收入金額、替代房地產的面積和座落位置。若被執行人名下的拆遷補償金額、替代房地產的面積和座落位置具體明確,拆遷補償款、替代房地產的面積和座落位置名義上歸被執行人所有,在房屋拆遷后或雙方約定的時間,拆遷補償款將會直接支付被執行人,替代房地產則交由執行法院直接查封和處置,因此執行法院有權對被執行人的該收入和替代房地產予以強制執行。

(2)在具體執行過程中,當征收單位與被執行人達成房屋拆遷協議,執行法院應及時作出凍結房屋拆遷補償款或查封替代。

二、拆遷房地產的抵押權對于被執行名下的拆遷房地產替代物是否享有優先受償權?

1、拆遷房地產的抵押權對于被執行名下的拆遷房地產替代物不一定享有優先受償權。

(1)產權調換是另一種補償方式,拆遷人用自己建造或購買的產權房屋與被拆遷房屋進行調換產權。產權調換后,原抵押物不存在,又無可供償還的貨幣,在原抵押財產因拆遷而滅失后,債權人為了擔保其主債權,對拆除設有抵押權的房屋實行產權調換的,由抵押權人和抵押人重新簽訂抵押協議。亦即抵押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變更為產權調換房屋為擔保物。

(2)被拆遷人(債務人)是以產權調換的方式獲得房屋拆遷補償的情況,由于被拆遷房產是兩個不同的物,所以在原房產上設定的抵押權效力并不能及于拆遷后補償的房產。因此,債權人如要對交換所得房產也能主張優先受償權,必須要與借款人就產權調換補償所得房產為主債權重新設定抵押權且簽訂新的抵押協議,并就產權調換房屋到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對拆遷辦理解除抵押登記手續。

(3)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協商或協商后未就解除拆遷房屋抵押權達成一致意見的,房屋征收部門對抵押人實行貨幣補償的,應當依照執行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將補償款轉至執行賬戶或依法辦理提存手續。

只有在上述情形下,抵押權人對于產權調換的房屋才享有優先受償權。

2、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滅失或者毀損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及于該財產的替代物、賠償款。

人民法院應當及時作出查封、扣押、凍結該替代物、賠償款的裁定。拆遷補償款是在征收單位與被執行人達成房屋拆遷協議時,雙方確定因房屋拆除而給予的貨幣補償金額,通常是不當場支付,而是雙方約定某個時間點兌現,在此期間,拆遷補償款、替代房地產均系一種可期待權益。

三、被執行人、具有協助執行義務的拆遷人惡意轉移拆遷補償款、協同毀損滅失替代物的,應如何處理?

1、被執行人、具有協助執行義務的拆遷人惡意轉移拆遷補償款、協同毀損滅失替代物的,執行法院有權責令其追回。

被執行人因知曉本人在法院有執行案件未履行完畢,故意將戶主名稱變更為案外人,同時將已凍結的所涉拆遷款項轉移其指定的案外人名下,將房屋拆遷補償款惡意進行轉移,執行法院有權責令責任人限期追回財產或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具有協助執行義務的拆遷人協同被執行人轉移拆遷補償款或者產權調換的替代物的,執行法院有權責令其追回;逾期未追回的,應當裁定其承擔賠償責任。被執行人或具有協助執行義務的拆遷人的行為構成妨害執行的,執行法院可以決定罰款、拘留。情節嚴重致使案件無法執行的,應當依法以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被執行人或其他人擅自處分已被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人民法院有權責令責任人限期追回財產或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前款行為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被執行人的房屋若是被拆遷,獲得拆遷補償款之后,可能需要用此拆遷補償款償還債務,被執行人不得擅自轉移補償款。如果對被執行人房子拆遷了怎么能拿到補償款還存在其他相關的疑問,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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