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快播:房屋拆遷補償哪些項目?
2023-03-25 11:19:50 來源:互聯網
最近這段時間總有小伙伴問小編房屋拆遷補償哪些項目?是什么,小編為此在網上搜尋了一些有關于房屋拆遷補償哪些項目?的知識送給大家,希望能解答各位小伙伴的疑惑。
一、房屋拆遷補償哪些項目?
(相關資料圖)
1、房屋被拆遷可以獲得的補償項目包括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等。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2、拆遷補償根據房屋用途可以分為住宅房屋拆遷補償和非住宅房屋拆遷補償兩種。
房屋用途取決于兩個方面:一是土地的用途,它決定了房屋用途的走向;二是規劃設計的用途,它決定了房屋用途的內容。“住宅”是專供居住的房屋,“商業服務用房”是從事商業和為居民生活服務所用的房屋,二者是兩種完全不同用途的房屋。正是房屋的用途區別,其在設計規劃上和建筑結構上還有價值產生都有所不同,因此拆遷補償也有所不同,遂分開處理。
二、發生拆遷糾紛如何協商?
發生拆遷糾紛后若是采取協商的方式處理糾紛,那么在協商的時候,需要注意的事項包括分清責任是非、堅持原則等。
1、分清責任是非。
協商解決糾紛的基礎是分清責任是非。當事人雙方不能一味地推卸責任,否則,不利于糾紛的解決。因為,如果雙方都以為自己有理,責任在對方。則難以做到互相諒解和達成協議。
2、態度端正,堅持原則。
在協商過程中,雙方當事人既互相諒解,以誠相待、勇于承擔各自的責任,又不能一味地遷就對方,進行無原則的和解。尤其是對在糾紛中發現的投機倒把,行賄受賄,以及其他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要進行揭發。對于違約責任的處理。只要合同中約定的違約責任條款是合法的,就應當追究違約責任,過錯方應主動承擔違約責任,受害方也應當積極向過錯方追究違約責任,決不能以協作為名。假公濟私,慷國家之慨而中飽私囊。
3、及時解決。
如果當事人雙方在協商過程中出現僵局,爭議遲遲得不到解決時,就不應該繼續堅持協商解決的辦法,否則會使合同糾紛進一步擴大,特別是一方當事人有故意的不法侵害行為時,更應當及時采取其他方法解決。
三、導致拆遷糾紛發生的原因有哪些?
1、導致拆遷糾紛發生的原因包括補償協議簽訂不明確或是簽訂后不依約履行等。
此外若是存在以下情形,也有可能會導致拆遷糾紛發生:
(1)征收程序存在違法現象,征收地塊未經有權機關審批即開始征收程序,或是存在不張貼征收公告等不透明行為;
(2)補償安置的標準不依法制定,未經審批或聽證,致使補償標準明顯不合理;
(3)因歷史遺留問題致使房屋產權證明缺失,征收部門以此降低補償或者強拆房屋時有發生。
2、發生拆遷糾紛后,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處理:
(1)民事仲裁或民事訴訟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后,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協議的約定的搬遷期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2)行政訴訟
當事人的房屋拆遷糾紛對行政裁決不滿的,可以進行行政訴訟。但是行政訴訟有個前置的條件,行政裁決后對其裁決結果不滿意的,可進行行政復議,對復議不滿意的可依法進行行政訴訟。
房屋若是被拆遷,被拆遷方通常可以獲得一定數額的拆遷補償金,具體的補償金數額為各項補償項目相加。不同的被拆遷方可以獲得的補償項目可能會存在差異,如果對房屋拆遷補償哪些項目還存在其他相關的疑問,可通過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