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先給錢還是先拆房?-當前要聞
2023-03-25 14:31:59 來源:互聯網
關 于拆遷先給錢還是先拆房?的知識大家了解嗎?以下就是小編整理的關于拆遷先給錢還是先拆房?的介紹,希望可以給到大家一些參考,一起來了解下吧!
一、拆遷先給錢還是先拆房?
1、拆遷先給錢、后拆房。
【資料圖】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2、拆遷補償款被占用怎么辦可以向向當地的人民政府投訴。
也可以向其上級主管部門來進行投訴;也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費等費用。
如果相關人員擅自截留征地補償,分攤贓物等,那么必定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國《刑法》、《土地管理法》中規定,對于侵占、挪用征地補償費的一般主體,即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追究侵占罪和挪用資金罪的刑事責任;對于侵占、挪用征地補償費的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追究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刑事責任。
二、拆遷補償款被冒領了怎么辦?
1、拆遷補償款被冒領了,可以采取起訴的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
拆遷補償被冒領應當攜帶相關證明材料依法起訴,要求其返還征地補償款,涉嫌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貪污罪或挪用公款罪的,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法律責任。
2、侵占冒領征地補償款可以向當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是向其上級主管部門來進行投訴,舉報。
(1)行政訴訟法針對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交叉的問題提出了一個較好的解決方案設立了類似行政附帶民事訴訟的制度,“在涉及行政許可、登記、征收、征用和行政機關對民事爭議所作的裁決的行政訴訟中,當事人申請一并解決相關民事爭議,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審理”。
在他人冒領自己補償款的情況下,一般要直接提起行政,同時申請一并解決民事爭議。
(2)如有的房屋出租給他人,租客以房主的名義冒領拆遷補償款。這時房主就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同時申請一并解決民事訴訟。一個訴訟解決兩個問題,只要一份訴訟費用,既節省成本也節約時間。
(3)還有的當事人在房屋安置補償中,偽造簽名將共有房屋登記到一人名下,同樣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同時申請一并解決民事訴訟,法院不僅會判決登記無效,還會協助將登記改正以及索取民事賠償等問題。
三、如何避免拆遷不償命被冒領?
1、避免拆遷不償命被冒領的方法包括最好不要全權委托他人處理拆遷事宜。
(1)在涉及房屋拆遷補償等重大利益事項,當事人必須保持高度警惕,謹防因產權證書或戶口簿等證明文件丟失或被他人不法利用,在簽訂委托代理協議時要尋找那些值得信賴的人作為委托代理人,在簽訂委托代理協議時,一定要明確具體授權事項的范圍,尤其在委托訴訟代理人參與訴訟、委托代理房產買賣等重大利益事項,避免因“全權代理”、“代辦一切事項”等授權不明或授權范圍過寬現象,防止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可能會造成委托人利益的損失。
(2)需要注意的是,代理事項完成后要及時收回授權證明等資料,避免代理人在代理事項完成后,從事不利于委托代理人的違法犯罪活動。
2、法院有權利凍結動遷補償款
對于應歸當事人所有的的動遷補償款,也屬于當事人的財產,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訴訟中經對方當事人申請,或者法院執行中,法院都可以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對改動遷補償款進行查封、凍結,甚至直接扣劃。
對于拆遷方來說,不僅需要按照既定的流程實施房屋拆遷行為,且需要在被拆遷方搬遷之前,就向其支付拆遷補償金。如果對拆遷先給錢還是先拆房存在其他相關的疑問,可通過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