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違建房屋的認定是很隨意的嗎
2023-04-06 09:11:28 來源:互聯網
提起違建房屋的認定是很隨意的嗎大家在熟悉不過了,被越來越多的人所熟知,那你知道違建房屋的認定是很隨意的嗎嗎?快和小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違建這個詞大家絕不會陌生,近年來各大城市如火如荼的拆違行動,以及全國各地征地拆遷過程中大家都會見過或遇到過違建。對于違建來講,最終仍逃離不了被拆除的命運,在征地拆遷過程中,對于手續不齊全、產權存疑的建筑基本上都會一股腦地當做違建處理,在征收補償中“理所當然”地不享有拆遷補償。
難道違建就能如此輕易地被認定,然后一拆了之嗎?絕對不是!
(資料圖片)
【認定主體是誰】
我國的土地性質分為兩種:國有土地和集體所有土地。在城鎮中國有土地上的違建,是要由縣級政府規劃部門認定;在農村集體土地上的違建,要由鄉鎮政府進行認定。
因此,只有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才有權利認定建筑是否是違建。
【認定的程序如何】
政府主管部門必須經過一系列嚴格的程序,才能認定為違章建筑。
首先,在接到舉報或是在核查中發現建筑存在違建可能的,政府主管部門要先對該建筑進行調查取證。需要在現場采用詢問、拍照、視頻等方式記錄該建筑的位置、結構、面積、修建時間、房屋權屬等一系列詳細問題,調取房屋登記部門的登記材料加以比對,還需要對該建筑的所有人進行詢問,并制作相應的詢問筆錄。而詢問筆錄是需要經被詢問人簽字確認才能作為合法有效的證據材料的,因此被詢問人在簽字前一定要認真仔細核對詢問筆錄中的內容,與描述不相符的地方也應當告知記錄人改正,拒不改正的應拒絕簽字并通過錄音、錄像等方式進行記錄留作證據。
然后,政府主管部門根據調查取證的記錄,結合房屋登記部門的記錄,以《城鄉規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為基礎,再認定房屋是否為違建。
最后,政府主管部門以書面方式告知當事人的建筑是否被認定為違建,以及相關的事實、法律依據以及當事人所享有的權利,之后再作出《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并送達當事人。
【救濟措施】
在房屋被認定為違建后,還能否進行維權呢?答案是可以的,此時當事人依舊享有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在收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后,若是持有相關證據,并認為不屬于違建的,當事人應在60日內提起行政復議或是在6個月內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通過上級政府的復議決定或者法院的判決,來改變最初的違建認定,以此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綜上所述,建筑是否違法必須經政府相關部門認定并出具書面告知書,經過上述程序后才能認定是否為違建。若是您在生活中也遇到了違建強拆等相關法律問題,請您聯系專業律師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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