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屋征收土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2023-04-09 18:20:27 來源:互聯網
哈嘍小伙伴們 ,今天給大家科普一個小知識。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或多或少的都會接觸到農村房屋征收土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方面的一些說法,有的小伙伴還不是很了解,今天就給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關于農村房屋征收土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的相關內容。
一、農村房屋征收土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資料圖】
農村房屋被征收、土地被征收,具體的補償數額可以用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相加。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二、農村征地分配不合理該起訴誰?
1、農村征地分配不合理該起訴實施征地行為的政府,此時提出的是行政訴訟。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2、征地補償不合理可向當地縣級政府反應,如果說不能得到解決可以向省級土地管理部門反應。
認為土地補償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的,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到法院起訴的程序與其他普通民事案件相同,但是要有針對性的提供補償款分配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的證據,由法院進行判斷。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未實際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解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補償費數額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農民不同意還可以征收土地嗎?
1、土地征收的關鍵不在于農民是否簽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
如果是合法的征地,農民不簽字也是沒有用的,因為征地是國家行為,是市縣政府代表國家進行的。
2、判斷征地是否合法,首先看是否有兩公告:
《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這兩公告都要張貼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組,讓相關被征收人都可以看到、知道。如果沒有這兩公告,則可以認定征地不合法。對于違法的征地行為,農民當然有權拒絕,當地政府也不能強占。
3、征地農民有三大權利
(1)土地補償知情權
被征地農民享有的的土地補償知情權表現為征地公告發布后國土部門以公告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農民土地補償標準、數額;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等。
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批準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內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權人為單位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最近實施的區片綜合地價和者統一年產值標準,也屬于農民知情權的范疇,行政機關在制定這些標準前也需要進行廣泛的調查,農民有申請聽證權和結果知情權。
(2)調查結果核準權
市縣政府在組織實施征收土地報批前,對被征土地的調查結果經被征地農戶確認后,將確認的材料作為組卷報批的必備材料上報給審批機關審查,獲得審批機關批準后,依據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實施征收行為。
核準調查結果就是核準市縣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實施征收土地的權屬、地類、年產值以及青苗和地上附著物等是否與農戶簽字確認的一致。
調查結果核準權的具體體現就是補償登記,依據《征收土地公告辦法》土地補償公告后土地所有權人、承包權人、承包經營權人、地上附著物所有權人,依據調查結果確認書和產權登記文件,到指定地點進行補償登記。
在登記中核實調查結果是否與簽字的結果一致,如不一致有權拒絕登記領取補償,補償登記后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地上附著物所有權隨之消滅。
(3)補償方案聽證權
補償方案聽證權,并非是我們前面提到的預征土地聽證權,而是指在征地實施機關將擬定的征地補償方案報有權機關批準后,依法進行《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征地實施機關再次聽取被征地農民的意見,被征地農民仍享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農村地區土地被征收的情形是比較常見的,如果被征收的是宅基地,那么被征收方可以獲得宅基地的土地補償費,也可以獲得自建房價值的補償。如果對農村房屋征收土地補償標準存在其他相關疑問的,可通過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