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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補償責任主體是誰|環球快播報

2023-04-10 19:30:23 來源:互聯網

最近小編看到大家都在討論房屋征收補償責任主體是誰相關的事情,對此呢小編也是非常的感應興趣,那么這件事究竟是怎么發生的呢?具體又是怎么回事呢?下面就是小編搜索到的關于房屋征收補償責任主體是誰事件的相關信息,我們一起來看一下吧!

一、房屋征收補償責任主體是誰

房屋征收補償的主體是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


(相關資料圖)

其中房屋征收部門是市、縣級人民政府,這里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是指:一是市級人民政府,主要包括除直轄市以外的設區的市、直轄市所轄區、自治州人民政府等;二是縣級人民政府,主要包括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直轄市所轄區除外)、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等。

市、縣級人民政府的職責主要有:組織有關部門論證和公布征收補償方案,征求公眾意見;對征收補償方案的征求意見情況和修改情況進行公布,以及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數人不同意情況下舉行聽證會;對房屋征收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依法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并公布;制定房屋征收的補助和獎勵辦法;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證和處理;依法作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等。

二、房屋征收的前提條件是什么?

先補償,后搬遷是房屋征收的前提條件,房屋的征收應是以已經對被征收人給予充分的補償為前提的。

先補償,后搬遷包括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房屋征收當事人與被征收人就房屋征收的補償達成一致,簽訂協議,雙方按協議履行給付義務;第二種情況是征收當事人未達成補償協議,市、縣級人民政府已經依法作出補償,貨幣補償已經專戶存儲、產權調換房屋地點面積已經明確。符合這兩種情況的都屬于先補償后搬遷。

補償的方式不同,具體情況也會有所不同,如實行貨幣補償的,貨幣補償已經足額到位、專戶存儲、被征收人可以隨時支取;現房產權調換的,征收人可以確定安置房源,待被征收人搬遷完畢后在實際辦理支付手續;總得來說全部被征收人得到依法補償和妥善安置就是房屋征收的前提條件。征收程序的正義必須是被征收人看得到的正義,這是保障房屋征收實施工作順利進行的前提條件,也是保護被征收人利益的重要前提,其對保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是至關重要的。

綜上所述,房屋征收補償工作中必須先進行依法補償然后才能開展搬遷工作、也就是說,只有在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的約束下,對被征收人依法進行了補償之后、被證收人オ應當依法在補償協議確定的期限內完成搬遷。在補償協議簡未簽訂、補償尚未到位的情況下,就進行房屋拆遷是一種違法的行為,對其造成的損失,征收部門或者征收人應當承擔賠償的法律責任。

三、房屋被征收怎么賠償

(一)征收住宅房屋價值補償:被征收住宅房屋價值的補償金額=被征收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單價×被征收房屋的面積。

(二)征收住宅房屋的補助(補貼)及獎勵:

1、征收多層住宅房屋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給予15%的補助面積;

2、被征收人在簽約期限內完成簽約并搬遷的,給予8m2的簽約獎勵面積。本征收區域以整棟樓為單位,在簽約期限內全部完成簽約并搬遷的,每戶給予3㎡評估價格的貨幣獎勵。

3、被征收人在簽約期限完成簽約并搬遷的,征收房屋建筑面積、補助面積和簽約獎勵面積總和不足45m2的部分,不足部分按照評估單價的80%予以補貼。被征收人家庭為城市低保戶或低保邊緣戶的,按照評估單價的100%予以補貼(即不足45m2部分無償贈送)。

4、從事商業經營的住宅房屋實際用于經營的建筑面積,應按照該地區類似房地產市場交易評估價格與住宅房屋市場評估價格差額的30%給予補助。

(三)臨時安置費:

1、被征收住宅房屋的臨時安置補償金額=被征收區域類似住宅房屋每月每平方米的市場租賃單價×征收房屋建筑面積(不足40平方米的,按照40平方米計算)×月數。被征收區域類似住宅房屋每月每平方米的市場租賃單價15元。

2、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一次性給予6個月的臨時安置費。

3、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臨時安置費自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后按季度發放,過渡期不超過27個月;超過協議約定過渡期限的,自逾期之月起臨時安置費增加一倍。過渡期自簽訂征收補償協議之日起計算。

(四)搬遷費:搬遷費按1000元/戶計發。

(五)設施遷移費:被征收房屋的空調、有線寬帶等設施的遷移,每戶總計給予500元補償。《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拆遷房屋成為必不可少的一環。那么,房屋征收補償責任主體是誰?通過上文的講解,我們知道一般是指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至于征收房屋如何補償,要考慮到多種因素,不同地方的補償政策不一樣。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咨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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