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個單位能夠強制拆除房屋
2023-04-26 06:19:27 來源:互聯網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不知道哪個單位能夠強制拆除房屋是什么意思,其實他的意思是非常簡單的,下面就是小編搜索到的哪個單位能夠強制拆除房屋相關的一些知識,我們一起來學習下吧!
一、哪個單位能夠強制拆除房屋
1、如果房屋是合法房屋,并且房屋位于集體土地上的時候,在簽約期限內,當拆遷方與被拆遷方針對拆遷補償達不成一致的時候,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作出責令交出土地,如果在法定期內,被拆遷方沒有將土地交出,也沒有進行復議、訴訟,那么行政機關能夠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之后,才能對土地上的房屋進行強制拆除。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2、如果房屋是合法房屋,并且房屋位于國有土地上的時候,在簽約期限內,當拆遷方與被拆遷方針對拆遷補償方案達不成一致的時候,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由市、縣級人民作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如果在法定期限內被拆遷方既沒有交出房屋,也沒有進行行政復議、訴訟,那么行政機關應當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之后,才能進行強拆房屋。
3、如果房屋是違法建筑,并且房屋位于集體土地上的時候,鎮政府具有拆除鄉、村莊規劃區內違法建設的職權,所以鎮政府有權強制拆除集體土地上的違法建筑。
4、如果房屋是違法建筑,并且房屋位于國有土地上的時候,雖然城鄉規劃局能夠對違法建筑進行查處,但是其并不能直接進行強制拆除。強制拆除房屋,需要由行政機關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請,由縣級以上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實施強制拆除。
二、集體土地征收,誰是補償義務的主體
雖然現行的法律沒有明確在土地征收中,征收方與被征收方無法就補償安置協議達成一致的時候,市、縣級人民政府應以自己的名義作出補償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不明確,并不能成為市、縣人民政府規避履行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義務的理由。市、縣級人民政府有確保被征收人通過簽訂協議或者補償決定等方式取得補償的義務。
所以說,雖然《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在征收方與被征收方針對拆遷補償達不成一致的時候,市、縣級人民政府有作出補償決定的職責和義務。但是,權利之所在,即責任之所在,即義務之所在,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征收行為,應當通過合理方式保障被征收人的補償權益。
綜上可知,不管房屋是合法建筑,還是違法建筑,都不是行政機關想拆就能拆的,需要由有權機關,遵守法定的程序,才能將房屋進行強制拆除。在實踐中,很多情況下,強制拆除都是被拆遷方連招呼都不打一聲,直接進行的強制拆除,那么這種強制拆除行為顯然是違反了法定程序,被拆遷方能夠通過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強拆違法,然后申請行政賠償,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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