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房屋拆遷搬遷費歸誰?_世界焦點
2023-05-27 17:11:30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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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規定房屋拆遷搬遷費歸誰?
(資料圖)
1、房屋拆遷安置費歸被拆遷方所有。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2、拆遷房子沒戶口沒有安置費。
拆遷農村房屋時沒有戶口的,一般可以給予房屋補償款,但是沒有安置補償款。一般拆遷安置對象是房屋的所有權人和公房的共居人。
二、安置費的補償數額怎么計算?
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加上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加上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加上非住宅房屋因停產或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1、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
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
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4-6倍。但是,每公頃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5倍。”
其中,年產值的計算,與土地補償費年產值的計算方法相同。被征用單位耕地的安置補助費,因人均耕地的數量和平均年產值多少而不等,人均耕地少,平均單位年產值高,支付的安置補助費就高,反之則低。
2、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規定。對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補助費,各地一般按該土地年產值乘以略低于鄰近耕地的安置補助費倍數計算;對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無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制定安置補助費標準時,結合當地的情況,對耕地和非耕地(如園地、魚塘、藕塘、林地、牧地、草原等)的安置補助費作統一規定。在確定安置補助費時,被征地單位要有準確的應該享受安置補助費的人口數字。
三、拆遷(或征收)補償費有哪些
拆遷(或征收)賠償費:是指拆遷(或征收)主體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至少包括:
1、房屋補償費,即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該補償價格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2、搬遷、臨時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補助、獎勵費,主要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拆建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不得任意更改。
4、其他,除了上述費用外還有設備遷移費等其他費用。如果是經營性用房,還有停產停業損失賠償。被拆遷(或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規定房屋拆遷搬遷費歸誰,這個問題在上述文章當中已經解答了。按照我們國家法律當中的規定,對于房屋進行拆遷,那么應當支付的費用是比較多的。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識內容僅供參考,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按鈕”咨詢專業律師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