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屋征收律師費用是可以協商的嗎?
2022-12-04 15:33:13 來源:互聯網
哈嘍小伙伴們 ,今天給大家科普一個小知識。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或多或少的都會接觸到成都房屋征收律師費用是可以協商的嗎?方面的一些說法,有的小伙伴還不是很了解,今天就給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關于成都房屋征收律師費用是可以協商的嗎?的相關內容。
一、成都房屋征收律師費用是可以協商的嗎?
(資料圖)
是可以協商的。律師費用水平現在國家已有明確規定,但是收費文件給的是一個收費幅度,當事人要跟律師協商后確定具體數額。根據案件性質、標的、復雜程度等收取。國家對律師費通常規定了最低標準,如果案件復雜、難度大、所需時間較多,律師費用可能是最低標準的4倍。這都需要雙方根據案件情況進行商定。
二、敗訴方承擔律師費的情形有哪些?
若協議中未明確律師費,法院判決對訴訟請求中的律師費是不作處理的。但依據我國現行相關司法解釋,在以下九類中,明確規定由敗訴方承擔勝訴方合理的律師費:
1、人身損害賠償、名譽侵權、交通肇事案件;
2、法律援助案件;
3、著作權侵權案件;
4、商標權侵權案件;
5、專利侵權案件;
6、反不正當競爭案件;
7、合同糾紛中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案件;
8、擔保權訴訟案件;
9、仲裁案件。
三、案件再審還需要支付律師費嗎?
案件再審也是需要支付一定金額的律師費的。再審又是一個程度,通常也需要交律師費的,律師是不能保證案件結果的。另外,如果之間有約定,那是可以不收律師費的。根據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規定的審判監督程序審理的案件,當事人不交納案件受理費。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當事人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
(二)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訴,第一審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
如果當事人針對房屋征收或者是拆遷的問題有糾紛的,且經過協商的方式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選擇上訴的方式處理。這個過程需要支付給律師一筆一次性金額的律師費用,律師費是需要雙方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以及復雜程度來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