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書可以更改嗎?夫妻購房放棄財產公證書如何辦理?
2023-05-30 11:22:31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夫妻購房放棄財產公證書的辦理流程是什么?
1)申請。
公民、法人向公證機關提出的公證申請標志著公證活動的開始。《公證程序規則(試行)》第十五條規定:“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向公證處提出,并填寫公證申請表”。第十六條規定:“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證明,法人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托代理人須提交授權委托書,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
3、需公證的文書;
4、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
5、與公證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2)受理。
受理標志著公證處公證行為的開始。《公證程序規則(試行)》第十七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公證處應予受理:
1、申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利害關系;
2、申請公證事項的當事人、利害關系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無爭議;
3、申請公證的事項屬于公證處的業務范圍;
4、申請公證的事項屬于本公證處管轄”。公證處受理后,要在公證登記簿上登記;公證事項的承辦人應制作受理通知單發給當事人,收取公證費,并開始建立公證卷宗。
公證處還可以應當事人的請求,幫助當事人起草、修改、擬定法律文書。
3)審查
公證審查是公證活動中最重要的階段,是確保公證質量的關鍵環節。
4)出具公證書
二、公證書可以更改嗎?
根據《公證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的,可以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復查。公證書的內容違法或者與事實不符的,公證機構應當撤銷該公證書并予以公告,該公證書自始無效;公證書有其他錯誤的,公證機構應當予以更正。
沒有考慮清楚的情況下,千萬不要輕易去簽訂一份放棄夫妻共同財產的協議書,如果購買的這套房子原本就是使用的夫妻共同財產,對方強行要求自己放棄財產分割權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但自愿放棄分割房產的,其他人也無權阻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