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中偽造證據屬于犯罪嗎?偽造證據罪的構成要件有什么?
2023-05-09 11:23:10 來源:找法網
民事訴訟中偽造證據屬于犯罪嗎?
民事訴訟中偽造證據屬于犯罪嗎
屬于犯罪。民事訴訟法第111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此條法律的關鍵點在于情節的輕重,要根據偽證是否影響案件事實,有沒有造成嚴重后果(如法官誤判),偽證者的主觀故意程度和動機,偽證者心智是否正常,是否及時自首悔改而定。從公平公正的角度出發,既然偽證者以其卑劣的手段不公平地加害了被偽證者,那么,真相大白后,偽證者就有法律義務接受公正的懲罰。
刑法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偽證者侵犯的是被偽證者各種形式的權利,給被偽證者造成了難以磨滅甚至永久性的傷害,且極大地浪費了法律資源,蓄意挑戰了司法和法律公正,扭曲了善良人的誠信觀念,破壞了社會的和諧團結,其對社會的危害性遠遠大于那種輕微的偷盜刑事罪。
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不限于刑事訴訟,此罪中所幫助的當事人既包括刑事案件中的自訴人、被告人、被害人,也包括民事、經濟、行政等案件中的原告、被告、第三人等。
偽造證據罪的構成要件有什么?
1、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司法機關的正?;顒?,對象則是當事人。如果不是幫助當事人而是幫助當事人以外的他人毀滅、偽造證據,則不能構成本罪。所謂當事人,既包括刑事訴訟的當事人,如被害人、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及被告人等,又包括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如原告、被告、共同訴訟人、第三人等,還包括行政訴訟的當事人如原告、被告等。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所謂幫助,是指為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準備工具、掃除障礙、出謀劃策、提供條件、撐腰打氣、堅定其毀滅、偽造證據信心等。其既可以表現為體力上的、物質上的幫助,也可以表現為精神上的、心理上的支持。既可以是在訴訟中,有時也可以是在訴訟前。所謂毀滅,是指湮滅、消滅證據,既包括使現在證據從形態上完全予以消失,如將證據燒毀、撕壞、浸爛、丟棄等,又包括雖保存證據形態但使得其喪失或部分喪失其證明力,如砧污、涂劃證據使其無法反映其證明的事實等。所謂偽造,是指編造、制定實際根本不存在的證據或者將現存證據加以篡改、歪曲、加工、整理以違背事實真相。本罪為情節犯。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能構成本罪。雖有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的行為,但如不屬于情節嚴重,也不能以本罪論處。所渭情節嚴重,則主要是指動機卑劣的:多次進行幫助的;幫助重大案件的當事人的;因其幫助行為導致訴訟活動無法進行、中止的;造成錯案的;影響惡劣的;等等。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l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對方是案件的當事人但為了達到幫助當事人的目的仍決意實施幫助其毀滅偽造證據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