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看熱訊:拆遷糾紛一般需要什么證據 買賣糾紛案件怎么處理?
2023-06-21 13:30:07 來源:稅法網
拆遷糾紛一般需要什么證據
拆遷起訴需要的證據包括提供過渡時期臨時用房給被拆遷人的證據等,此外還需要提交以下證據: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權證;
2、證明被拆除房屋的結構、房屋的性質、房屋的建筑面積等證據;
3、當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權證上記載的所有人與主張權利的被拆遷人不同時,還需要提交證明拆遷人對于被拆遷房屋享有接受補償安置權利的證據;
4、證明房屋被拆除的時間的證據;
5、已達成前拆補償協議的,還應當提交拆遷補償協議;
6、經過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裁決的,還應提交裁決書;
7、拆遷許可證;
8、房屋拆遷公告及張貼公告的照片資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工程竣工驗收證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積丈量報告;
11、向被拆遷人支付補償金、房屋搬遷費、電話遷移費、及過渡期安排補助費的憑證;
12、用以安置被拆遷人的房屋平面圖、建筑面積、竣工驗收報告等。
當被征收人收到相關征收拆遷信息時,首先需要整理被征收房屋的相關權屬證書及證明文件,最基本的證件包括房屋產權證書和土地適用權證書,如房屋是經營性房屋,還需準備好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明,以及納稅證明等。這些證件的原件一定要留存在自己的手中。
其次對房屋的外景,內室,結構以及周圍環境進行拍照,拍照時需注意房屋的地理位置應盡量明確,同時為了證據更加嚴謹,在拍照錄像時,選取可以證明此時拍照時間點的景物
買賣糾紛案件怎么處理
買賣合同糾紛解決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1、糾紛當事人協商決定;
2、調解機構對此進行調解;
3、申請具體的仲裁機構就合同糾紛的問題仲裁;
4、當事人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解決。
《仲裁法》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