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的訴訟時效需要多長時間?醫療事故可以申請重新再鑒定嗎?
2023-05-09 13:26:49 來源:律速網
一、診斷有誤診算醫療事故嗎
診斷有誤診不一定算醫療事故,誤診是否構成醫療事故,有兩個關鍵要素:
1.醫生診療過程中是否有違法律、法規及診療常規的行為;
2.是否造成對患者的人身損害。我國法律規定,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二、醫療事故的訴訟時效還是多久
醫療事故的有效時間一般是三年。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醫療事故訴訟時效期限為三年。我國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三、醫療事故可以申請重新再鑒定嗎
可以。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鑒定的申請;任何一方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原受理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鑒定的申請,或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區、直轄市醫學會組織再次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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