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能成為普通合伙人嗎?普通合伙人出資方式有哪些?
2023-05-30 15:19:38 來源:找法網
有限責任公司能成為普通合伙人嗎?
合伙人是指投資組成合伙企業,參與合伙經營的組織和個人,是合伙企業的主體。
合伙企業中首先具備的是合伙人。合伙人在法學中是一個比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資產進行合伙投資,參與合伙經營,依協議享受權利,承擔義務,并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或有限)責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伙人應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公司確實不能成為普通合伙人。因為公司是有限財產,無法承擔連帶責任。如果公司可以成為普通合伙人,那么,就會產生一個漏洞成立一個有限合伙,公司是普通合伙,其他自然人是有限合伙然后責任由公司承擔,這樣不利于債權人的權利實現。
普通合伙人出資方式有哪些?
1.貨幣:合伙人出資所用貨幣應當是合伙人自有的資金,或歸自己管理、支配的資金。
2.實物:即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各種貨幣以外的有形財產。
3.合伙人用以出資的實物必須為自己的或可在合伙企業經營期間完全由自己支配的實物財產。
4.不能完全支配的財產、已設立擔保的實物、短期租賃他人的實物,一般不應作為實物出資。
5.知識產權:主要包括商標權、專利權(包括發明專利權、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著作權(版權)、技術秘密。
6.土地使用權:合伙人以土地使用權出資的,必須作價出資并依法辦理土地使用權的轉移手續。
7.勞務:合伙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并要在合伙協議中載明。
8.其他財產權利出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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