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落戶流程 藍印戶口的歷史是什么?
2023-04-14 11:39:35 來源:平潭在線
天津落戶流程
(一)伴隨著政策的調整,申請人申報落戶流程只需三步。
1、申請人到市行政許可積分入戶公安窗口提交材料,進行戶籍身份、落戶地點、違法犯罪、隨遷子女審核;
2、申請人到人力社保局積分入戶窗口審核是否具備申報條件;
3、申請人根據自身情況分別到人社局、公安、教委、房管、計生、民政、專利等部門提交材料并打分。
(二)《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規定,只要符合以下三項條件,積分入戶申請人可以申請子女隨遷落戶:
1、積分入戶申請人子女為未成年人;
2、積分入戶申請人子女已在原籍登記居民戶口;
3、積分入戶申請人在津具有合法穩定住所。
以往辦理居住證積分落戶時,不可辦理子女隨遷,申請人只能在積分落戶成功后,再去所屬地分局申辦子女投靠落戶。《細則》取消了屬地分局二次申報環節,申請人可在積分入戶公安窗口一次性申報本人及子女落戶。
(三)放寬落戶條件,根據個人實際情況補充申報材料
根據《細則》規定,今后辦理居住證積分落戶時需根據個人實際情況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居民身份證;
2、天津市居住證;
3、本人在津具有名下合法穩定住所的,提供《不動產權證書》等相關材料;產權歸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或共有的,需提供親屬關系證明材料(結婚證、居民戶口簿等);申請落戶集體戶口的,提供集體戶口簿首頁;申請落單位集體戶口的還需提供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社保繳費證明復印件;
4、天津市公安局物證鑒定中心出具的《有無犯罪記錄證明》;
5、申請子女隨遷的,需提供隨遷子女的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登記證》;隨遷子女父母的結婚證(隨遷子女血緣關系父母離異的,還需提供能夠證明子女撫養權歸屬的離婚協議或法院出具的民事調解書)。
為了保障申請人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落戶事宜,施行公安審核前置,由公安窗口先審核申請人相關信息,確保申辦信息的準確性和各項積分分值的有效性,為后期發放《準遷證》及落戶相關工作準確高效完成提供有力保障。
1992年左右,最早的藍印戶口出現,最初以中小城市居多。
1994年之后,上海、深圳、廣州等大城市也開始辦理藍印戶口。在許多地方,藍印戶口成為商品房的推銷手段之一。
1998年出臺的藍印戶口政策,起初意在促進減少廣州市空置積壓商品房,刺激廣州市房地產市場,從而拉動地方經濟發展。
1999年,廣州市實施藍印戶口政策,并且回溯到1996年10月以后在指定范圍內購買商品房的非本市人口也可以辦理藍印戶口。在取消福利分房后,藍印戶口政策的實施對商品房的銷售確實有了一個很好的促銷賣點。
2014年1月1日,天津施行了居住證管理制度和積分落戶規定,因此可以實施停止新辦藍印戶口的政策。
4月17日,天津市市政府常務會決定,天津市實施近20年的藍印戶口政策,將于2014年5月31日停止實行。
5月31日,天津停止外省市人員通過購買商品住房、投資興辦企業和引進人才辦理藍印戶口。而已經辦理藍印戶口或正在辦理藍印戶口的外省市人員可以按照原先規定辦理相關戶口。對在2014年5月31號前,通過本市商品房網上銷售管理系統打印并簽訂預訂協議的外省市購房者在取得房地產權證后,可繼續按原規定辦理藍印戶口。現有的持藍印戶口人員,在考察期滿后經復驗合格可繼續按原規定辦理本市常駐戶口。
2014年7月30日,國務院日前印發《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意見指出,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和由此衍生的藍印戶口等戶口類型,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體現戶籍制度的人口登記管理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