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時效過期后當事人仍然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嗎?-播資訊
2023-06-26 09:51:04 來源:法制網
一、
行政訴訟中的時效怎么理解出來
行政訴訟時效是《行政訴訟法》中所規定的當事人的有效起訴期限,當事人超過此期限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根據《行政訴訟法》規定,行政訴訟的時效期限通常為六個月,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
行政訴訟的訴訟時效種類
1.普通訴訟時效:
(1)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為6個月。
(2)經復議向法院提起訴訟的為15日。
2.最長訴訟時效:將行政訴訟最長時效分為兩種。
(1)行政相對人知道具體行政行為內容,但未被告知訴權或者起訴期限的為1年。
(2)行政相對人不知道具體行政行為內容的,涉及不動產的為20年,其他的為5年。
三、
過了行政訴訟時效還能起訴嗎
行政訴訟時效過期后,當事人仍然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仍然受理,但可能會敗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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