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消息!醫療事故鑒定是必須做的嗎?受害人是否必須做傷情鑒定?
2023-06-21 13:49:16 來源:法律寶
醫療事故鑒定是必須做的嗎?
醫療事故鑒定不是必須做的。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的,由醫患雙方自愿委托醫學會或其他組織作鑒定。
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具體情況或當事人的申請決定是否委托醫學會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委托醫學會或其他組織作鑒定。
受害人是否必須做傷情鑒定?
我國法律并沒有規定受害人一定要做傷情鑒定,受害人向法院主張人身損害賠償時,要做傷殘鑒定,但如果雙方就賠償問題協商一致的,不需要做傷情鑒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人身損害賠償范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侵害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賠償數額的確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下一篇:
最后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