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工三天還有工資嗎?員工曠工規(guī)定的處罰
2023-06-05 08:14:09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員工曠工規(guī)定有哪些處罰
員工曠工規(guī)定有的處罰如下:
批評教育無效,連續(xù)曠工時間超過15天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曠工時間由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決定,法律無明確規(guī)定。曠工屬于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情形,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曠工三天還有工資嗎
曠工三天還有工資的,只要員工付出了勞動,那么就有享受勞動報酬的權利,員工曠工三天被開除,單位可以扣除員工獎勵性待遇,但是工資還是要支付給員工的。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九條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三、 如何界定員工曠工事件
界定員工曠工事件的條件如下:
1.沒有按照用人單位規(guī)定提供勞動;
2.沒有正當理由;
3.沒有經過用人單位同意。曠工屬于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情形,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或者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yè)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