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要聞:可以申請鑒定人回避嗎?刑事訴訟法鑒定人應當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2023-07-04 10:40:19 來源:律速網
可以申請鑒定人回避嗎?
鑒定結論和證人證言一樣都是證據,但證人是不可選擇的,鑒定人是可以選擇的。當事人對公檢法機關委托的鑒定人不信任可以申請鑒定人回避。申請鑒定人回避的理由與申請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回避一樣。
(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
(四)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
鑒定人私自會見一方當事人的也應當回避。
刑事訴訟法鑒定人應當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回避的情形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回避: (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 (四)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本章關于回避的規定適用于書記員、翻譯人員和鑒定人。
鑒定人的回避由誰決定?
鑒定人的由法院院長、檢察長、公安局長決定的。鑒定人員具有下列情形的,應當回避: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的;擔任過本案的鑒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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