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宅拆遷糾紛如何處理?
2022-12-28 18:13:08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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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一、老宅拆遷糾紛如何處理?
1、老宅拆遷糾紛可以采取的處理方式包括協商、請第三方調解,以及上法院起訴等。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2、房屋拆遷糾紛要根據實際情況處理,具體如下:
(1)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2)請求政府或者其他組織調解或者依法處理;
(3)行政處理決定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二、拆遷糾紛由誰申請行政裁決?
拆遷糾紛可以由拆遷人、被拆遷人申請行政裁決。
1、拆遷人申請行政裁決,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1)裁決申請書;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3)被拆遷房屋權屬證明材料;
(4)被拆遷房屋的估價報告;
(5)對被申請人的補償安置方案;
(6)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協商記錄;
(7)未達成協議的被拆遷人比例及原因;
(8)其他與裁決有關的資料。
2、被拆遷人申請行政裁決,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1)裁決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被拆遷房屋的權屬證明;
(4)申請裁決的理由及相關證明材料;
(5)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認為應當提供的與行政裁決有關的其他材料。
拆遷糾紛發生之后,當然首先可以采取協商的方式來處理糾紛。當然,經過協商之后并不能達成一致的情形也是比較常見的,對于被拆遷方來說,在意識到協商無法處理糾紛之后,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當然,在起訴之前,最好是先收集相關證明自己滿足起訴條件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