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國有土地時拆遷糾紛應該如何解決
2023-03-20 18:12:28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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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收國有土地時拆遷糾紛應該如何解決?
(資料圖)
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二、拆遷糾紛申請申請復議需準備哪些材料?
1、申請人提出復議申請;
2、復議機關受理申請后,在七天內把復議申請書的副本或者是復印件發給被申請人;
3、被申請人在收到相關資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內提出書面的答復;
4、復議機關進行審查和調查,并且提出和通過復議意見;
5、復議機關制作復議決定書。
三、拆遷糾紛的證據類型有哪些?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權證;
2、證明被拆除房屋的結構、房屋的性質、房屋的建筑面積等證據;
3、當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權證上記載的所有人與主張權利的被拆遷人不同時,還需要提交證明拆遷人對于被拆遷房屋享有接受補償安置權利的證據;
4、證明房屋被拆除的時間的證據;
5、已達成前拆補償協議的,還應當提交拆遷補償協議;
6、經過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裁決的,還應提交裁決書;
7、拆遷許可證;
8、房屋拆遷公告及張貼公告的照片資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工程竣工驗收證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積丈量報告;
11、向被拆遷人支付補償金、房屋搬遷費、電話遷移費、及過渡期安排補助費的憑證;
12、提供過渡時期臨時用房給被拆遷人的證據;
13、用以安置被拆遷人的房屋平面圖、建筑面積、竣工驗收報告等。
四、拆遷糾紛的舉證責任是怎樣的?
1、被告對作出的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提供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
2、被告不提供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提供證據,視為沒有相應證據。但是,被訴行政行為涉及第三人合法權益,第三人提供證據的除外。
3、在訴訟過程中,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證人收集證據。
五、拆遷糾紛怎么提起行政訴訟?
1、準備好行政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并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后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后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并遞交上訴狀。
征收國有土地時拆遷糾紛應該如何解決這個問題有明確的法律依據,造成拆遷糾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若被拆遷人沒有任何正當理由不配合拆遷工作,征地主管部門也需要依法處理。本文內容如果沒有完整解答您的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提交咨詢,律師會為您提供專業解答。